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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时间:2025-10-13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为安全稳妥有序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系统谋划、集约发展,以人为本、规范应用,共建共享、高效协同,安全稳妥、务求实效,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产品和服务在政务领域的部署、应用和持续优化。

  《指引》强调场景牵引。政务部门可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机关办公和辅助决策等工作中的共性、高频需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典型场景进行人工智能大模型探索应用。

  《指引》强调规范部署。政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政务场景需求与现有技术基础,审慎选择人工智能大模型实施路径。应以统筹集约的方式开展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地市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要求下开展部署应用,县级及以下原则上应复用上级的智能算力和模型资源开展应用和服务。应探索构建“一地建设、多地多部门复用”的集约化部署模式,统筹推进政务大模型部署应用,防止形成“模型孤岛”。应加强政务数据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支撑政务大模型的优化训练。

  《指引》强调运行管理。政务部门应统筹减负和赋能,避免盲目追求技术领先、概念创新,切实防范“数字形式主义”。应建立健全全周期管理体系,明确应用方式和边界,落实人工智能大模型“辅助型”定位,防范模型“幻觉”等风险。应将持续迭代优化作为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的关键环节,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应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任务,提升人工智能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应严格落实保密要求,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输入非涉密人工智能大模型,防范敏感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

  《指引》指出,要加强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和重点标准研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场景和创新应用。开展监测评估,构建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全流程监测评估体系,持续迭代优化。做好培训宣传,增强工作人员应用能力和水平,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mtbd/41486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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