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福建省中医药精华,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促进福建省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协定方传承发展,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组织开展福建省“闽医名方”遴选工作。
“闽医名方”遴选工作通过广泛征集,充分挖掘福建省具有独特优势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协定方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逐步建立“闽医名方”品种库。通过对入选“闽医名方”品种库的品种扩大其临床使用及调剂,增加普惠性、可及性,进一步积累临床人用经验,推进向医疗机构制剂及新药递级转化。
省药监局和省卫健委联合制定了第一批福建省“闽医名方”遴选指南,省内医疗机构2025年11月1日后可按遴选指南积极开展申报,规范收集、整理与分析“闽医名方”申报品种的临床诊疗信息。省药监局将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符合条件医疗机构制剂向新药转化,全面推进我省中药传承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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