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健法治网!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2-04-08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1〕12号)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13日。

  在此期间,欢迎市民朋友登录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在网站首页“政民互动”下“民意征集”板块中查看通知及说明,并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aoxiechu@wjw.beiji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自贸区乙类备案”字样。

  请针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认真研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原文链接:http://wjw.beijing.gov.cn/hdjl_20203/myzj/202108/t20210802_24539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法治网 bjfzi.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