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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1-26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相关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0号)和《关于印发〈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6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整合我省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二、主要内容对我省现行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设立了35项综合诊查类项目,10项麻醉类项目并确定在榕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及医保配套政策。停用一般诊疗费等125项相关综合诊查类和局部浸润麻醉等42项相关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三、相关要求《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项目规范,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项目价格;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并开展新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解读处室: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咨询电话:0591-86312916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wgk/zcjd/bmzcwjjd/202511/t20251126_7039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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