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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华安县积极开展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

时间:2025-11-26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华安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药品领域“清规”行动,着力实施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辖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截至目前,华安县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完成率达100%。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动员会、推进会建立“局党组统一部署、业务股室协调指导、基层所包片落实”三级责任体系。主动对接卫健部门,摸清全县医疗机构登记底数并逐户核查实际经营状态,确定144家创建单位。制定《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模板,统一规范医疗机构购销存记录与台账等制度,为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规范。

  二是注重部门协同,构筑监管屏障。发放《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合规指引》,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重点防范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温湿度监测不规范等高频问题,压紧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定期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召开工作协商会议,共同研讨药械管理全链条中的共性问题与难点问题,共组织6轮协同检查,覆盖全县30余个药械使用单位。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强数据共享、线索移送等,形成监管合力,今年来共立案查处药械使用单位案件17起,罚没款1万余元,接收医保局共享信息1条,线索移送3条。

  三是聚焦进阶提升,激发建设动能。将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成效纳入《华安县公办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基础性工资补助方案 (试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乡村医生基础性工资补助。同时,加强示范指导,由乡镇卫生院统筹推进卫生所(室)药械规范化建设,安排专业人员下沉指导进度缓慢、存在较多问题的卫生所(室)建设,确定2家硬件达标、管理规范的卫生院(所)作为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对标提升。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xwdt/sjdt1/202511/t20251125_70378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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