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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持续规范药械行政检查行为

时间:2025-11-26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了切实落实一家企业“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总体要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年终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综合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推行精准化、规范化、柔性化行政执法检查新举措,整合监管力量、合并检查事项、集中检查时段,开展清单化、一站式综合执法检查,显著压缩了涉企检查频次,有效减轻了被查单位迎检负担,取得了较好监管成效。

  统筹安排,积极开展精准化执法检查。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及时制定全市药械化及涉医广告年度检查计划,对重点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及频次、检查环节及覆盖率等事项提前谋划,经批准后执行,确保了安排部署精准化。二是每次检查前,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科室协调调度会议,统筹检查事项,列出检查重点区域、品种和重点核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清单式检查,保证了检查内容精准化。三是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检查结果汇报会、问题缺项风险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并集体讨论拿出切实有效的处理意见,及时指导相关单位积极整改,确保了检查结果运用精准化。

  严格程序,积极开展规范化执法检查。一是积极借鉴外地市“一套机制协同、一支队伍执法”的经验做法,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坚持一家企业“综合查一次”,严格审批下达临时性检查任务,有效解决了“越位查、随意查、多头查、反复查”等监管难题。二是对常规性日常检查,检查前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行政检查通知书》,书面告知检查依据、重点事项、检查时段、执法人员、配合检查要求以及投诉渠道,让被检查单位明明白白接受监督检查,实施亮证执法检查,主动接受被查单位监督,有效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提高了检查质效。三是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手段,每项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录入“陕西省药品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并指导被查单位整改结束后,限期上传整改自查报告,坚持做到行政检查信息及时公示、处罚措施过罚得当、执法过程透明公开、检查结果系统可查可溯。

  包容审慎,着力开展柔性化执法检查。一是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自由裁量基准、减免或从轻处罚、认错认罚从宽处理有关规定,对首次或过失违法,后果轻微,且能积极采取召回、退赔等补救措施、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依规予以减免或从轻处罚。二是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综合运用好普法宣传、培训劝导、说服教育、约谈提醒、责令整改等柔性化行政管理手段,贯穿于行政检查全过程,正向引导相关单位自觉守法合规经营。三是通过典型案例公示、监管信息披露等手段,形成反向倒逼机制,倒逼相关单位为了声誉、名誉、信誉等形成不愿违法、不敢违法的良性互动,促进市场秩序持续规范。

  近期,全市共综合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05家次,责令改正26家次,召开专题行政约谈、培训会、风险会商会3次,提醒约谈、指导培训相关单位8家次、41人次,排查各类风险隐患50余条,综合执法检查取得了预期成效。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sy/gzdt/sxdt/202511/t20251119_358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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