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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标准要更有前瞻性

时间:2020-03-04 来源: 作者:

   近日,全国信标委生物特征识别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大会举行,会上由27家企业机构共同组成的人脸识别技术国家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正式成立。这意味着,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启动。

   如今,刷脸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从行业发展来看,制定合理、统一的规范标准不仅可以降低产业发展边际成本,还能形成正向反馈的良性发展机制,最终提升整个产业及产品、服务的用户体验和安全水平。

   众所周知,采集公众人脸信息的主体众多。公众在面对这些采集主体时往往很难拒绝。所以,人脸识别国家标准的制定,应该考虑到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采集的主体及其责任,明确除了政府相关部门外,社会企业的采集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条件,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处分,都要遵守“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基本原则。

   规范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行业广泛参与,担负起社会责任。相关采集主体要把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场景加以明确,使用“脱敏”等技术手段,自觉维护所采集、储存的公民隐私数据安全。以此消除人们对人脸信息收集、存储、处理等使用规范欠缺导致的信息泄露的担忧,建立伦理规范引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社会是流动的,技术是常新的,规范标准终究会有滞后性。如今,人脸识别已经可以准确地识别出人们的面部特征;未来,技术的发展或许还将读出人们的情感意志等更复杂的信息,相关影响也更深入。那么,要让技术进步真正为我们所用,而非受累,还需要更健全、具有前瞻性的技术、安全和伦理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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