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科(股)室负责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工作要求,重点解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经营管理相关条款,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告诫。
会议指出,各药品经营企业:一要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严格落实“七统一”管理,实现“连锁总部只采不卖,连锁门店只卖不采”的经营管理要求。二是强化执业药师配备。全市药品连锁企业要引导药学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推进执业药师在向公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完善药品追溯建设。《公告》和一系列的文件要求,经营血液制品和集采中选药品等重点品种的,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信息化追溯能力,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保证重点品种可追溯。四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84号令和《公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逐项梳理,并抓好落实,抓好整改。
会议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日常和专项,要杜绝以走形式、走过场等浮于表面、应付了事的做法,要奔着找问题去、找缺陷去,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强化现场检查的震慑力和实效性,并综合应用有因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切实防范药品质量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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