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563项技术规范项目映射整合为125项。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为深入贯彻《“修好三门课 改革当先锋...
7月1日下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举办庆...
6月28日,由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学会、...
6月26日,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
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冯歆然、任军)...
在华夏文化的长河中,父子关系一直有着独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保健法治网 bjfzi.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