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5〕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5〕74号)精神,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12、18、19、25、2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主体
贵州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5年12月2-15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完成现场确认后或考试实施前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发现填报错误的,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点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属的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在筑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现场确认。
2.历史考生自动确认
2025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2026年本人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自动确认,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本人工作单位、报考考区、考点等信息有变更的,请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点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4.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7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具体时段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贵阳市云岩区巫峰路169号)。
(四)考试费用缴纳
1.收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专业均为每人每科70.00元。
2.缴费方式及时间
(1)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点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考点及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26年2月4日至13日完成网上缴费。
(2)省直考点:新报名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直接现场缴费。历史考生请于2026年2月4日至13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前往省直考点缴费,受理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3)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具体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
1.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2.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优惠政策时间至202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完成截止。
(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六)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考生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三、其他规定
(一)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须满足相应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详见附件3),凡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须一致。
(二)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须满足相应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三)考试成绩滚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四)军队现役人员报考事宜
贵州考区军队人员报名数据由贵阳考点接收并做好相应考试工作安排。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1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2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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